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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黑龙江省湖北商会理事会职责
发布时间:2024-09-02 16:39 来源:本站 已浏览:210

商会理事会工作职责(草案)

   

理事会为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的常设机构,在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闭会期间,依照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的决议和商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。

    (一)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;

    (二)执行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的决议,并向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报告工作;

    (三)决定商会具体的工作业务;

    (四)制定商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、变更、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;

    (五)制定商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;

(六)决定商会内部机构的设置。

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。

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
    (七)决定新会员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,决定对会员的除名;

(八)选举或罢免商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理事。

根据秘书处提名,任用或者解职副秘书长和商会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;

(九)制定商会内部管理制度;

(十)审查批准本会的财务预算和决算;

(十一) 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团体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,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;

    (十二)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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